據《人民日報》20日報道,“2004百姓安全用藥調查”日前公布調查結果,其中一項對“目前藥品領域主要問題”的調查顯示,老百姓最不滿意的是藥價虛高,占被調查總數的44%。
老百姓最不滿意藥價虛高,然而耐人尋味的又是,這個“最不滿意”,恰恰還有一個背景,這就是8年多來,我國連續16次降低藥品價格,涉及800多種化學藥品和300多種中成藥,平均降幅15%。藥價一降再降,患者竟沒感覺,其中緣由何在?有業內人士分析,“以藥補醫”,高額回扣,價格低的藥品進不了醫院;替代品種多,招標形同虛設,醫院不歡迎降價藥;病人只能挨宰,醫療機構仍是藥品銷售主渠道;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上漲,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降價效果。這些因素,自然都在為藥價虛高推波助瀾,但是綜合起來看,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上漲,無疑是主要的因素。
我國藥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、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3種形式。如果稍加留意就會發現,政府數次降的是“最高零售價”,它是“政府指導價”。目前納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藥品約為1500種,從銷售額看,僅占市場份額的40%左右。而近年來,部分企業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卻不斷上漲,直接抵消了政府定價類藥品的降價效果。
堤外損失堤內補,這邊降價少賺了就讓那邊漲價拿回來,這早已是不少企業的拿手戲。於是降價的口號喊得山響,企業的腰包倒又肥了一圈。最無奈的是老百姓,滿以為企業要讓利於民了,自已可以得些實惠了,焉知繞了一圈,不但回到了起點,而且更有了後退。在商言商,利潤最大化了還指望“超最大化”,這其實也是“商性”使然。盡管輿論沒少呼籲商家要講“商德”,“賺陽光下的利潤”,但是作為一種精神層面的東西,畢竟沒有足夠的約束力。更不必說,比如“小降大漲”,也缺乏足夠的證據能證明是違規操作,又遑論“陽光”不“陽光”呢?
藥品8年16次降價,百姓仍難得實惠,原因恰在於市場的失衡。今天大多數的藥品價格已徹底松綁,此類藥品價格幾何,完全由企業自己說了算。既然可以自己說了算,無拘無束的企業立即聞風漲價。價格由市場決定,這是市場規律;放開價格控制,也是大勢所趨。但問題的關鍵是價格由市場決定有個不可或缺的前提:市場必須是成熟的。成熟的市場之中有均衡機制,能夠對商品供求和價格進行理性的調節。然而以我們現在的市場論,顯然還很不成熟。盡管物價部門在給藥價“松綁”的同時也要求,集中招標采購的市場調節價藥品,要按照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有關規定,綜合考慮患者及招投標各方利益,其降價部分要繼續讓利於患者,但在實際操作中,因為沒有機制的跟進,卻缺乏可操作性。市場化要協調推進,什麼樣的腳穿什麼樣的鞋,腳長大了要換大鞋,然而腳還在長,還沒有完全長大,就提前換了大鞋,也是沒法走路的。(網友:奚旭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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